亲属“摇身一变”成债主 炮制“假官司”聪明反被聪明误

亲属“摇身一变”成债主 炮制“假官司”聪明反被聪明误

面对经营困难,企业经营者的心思没有放在如何走出困境上,而是精心“包装”了多名假债主,企图通过打“假官司”保住个人利益。近日,一起涉案金额逾500万元的虚假诉讼系列案经绍兴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获法院改判。自作聪明的涉案当事人非但计谋落空,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陈兴强和金丽芳夫妻俩名下有多家灯具、家具企业,原本经营状况不错,但是为一家企业担保后该企业倒闭,夫妻俩背负了担保责任,负债数千万元。

2016年2月

银行以金丽芳名下的亚光明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被告应偿还欠款1700余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金丽芳、陈兴强等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金丽芳等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裁定拍卖亚光明公司的房产、设备等以清偿债务。

不过,对于这样的局面,陈兴强夫妻早有准备。为转移资产,稀释债权,他们联合亲戚朋友上演了一出自编自导自演的假借贷纠纷。


早在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之初,陈兴强、金丽芳等人就想出与亲戚朋友签订虚假的借款协议、制造银行往来流水,以备公司资不抵债时可通过打“假官司”保住部分财产的主意。


2015年4月

陈兴强便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向自己的岳母王艳、小舅子金宏伟及金宏伟的小舅子楼勇分别转账130万元、200万元和170万元。该三笔钱于同日转入亚光明公司账户,并在相应的银行进账单中注明款项来源为“借款”,同时伪造三张“借条”,制造亚光明公司向三人借款的假象。


2017年10月至11月

金宏伟等三人持“借条”与银行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亚光明公司,请求判令偿还“借款”。诉讼中,当事人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亚光明公司归还原告“借款”并支付利息,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陈兴强等人的伎俩并不止于此。

夫妻俩名下有家喜万利家私公司。2017年10月,22名自称是喜万利公司的员工起诉该公司,追索达60余万元的劳动报酬,最后均以调解结案,该公司同意进行支付。而事实上,这22人并非喜万利公司的员工,其真实身份大多为陈兴强夫妻名下其他企业的员工,受夫妻俩指使而起诉喜万利公司,索要所谓的“欠薪”。


2018年年初

自知权益受损的真正债权方向检察机关举报此事。越城区检察院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调取涉案的仲裁卷宗、诉讼卷宗进行审查,并分别赴劳动监管、人社、税务等部门查询喜万利公司相关用工信息,发现该22名自称员工的被告并非该公司真实员工。经调查,22人承认,自己实际受雇于亚光明公司等企业,在陈兴强夫妻的授意下伪造劳动合同、工资欠条、考勤表等证据,冒充喜万利公司员工进行“讨薪”。

亲属“摇身一变”成债主 炮制“假官司”聪明反被聪明误

2018年11月

越城区检察院依法向越城区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采纳,法院依法驳回22人诉讼请求。

审查中,越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在王艳等三人与亚光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案中,王艳等人与该公司经营者陈兴强夫妻系亲戚,且王艳已80多岁高龄,一次性出借大额资金的能力存疑,故判断本案有恶意串通的可能性。为证实自己的怀疑,检察官调阅了原审案卷,调取了相关银行凭证,发现王艳、金宏伟等人的账户在打款到亚光明公司账户的同一天,曾有相同金额的资金到账,而款项来源或为亚光明公司的关联企业。检察官遂依法询问了金宏伟等人,并向他们阐述了虚假诉讼的违法性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最终攻破对方心理防线,查清了案件事实。“我当时知道借款是假的,但想着亲姐姐、姐夫有困难就帮衬下,再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就犯了糊涂。”金宏伟承认道。

经越城区检察院提抗,绍兴市检察院分别就该三起虚假诉讼案向绍兴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经审理,法院依法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起诉,陈兴强等人策划的虚假借款不复存在。同时,对陈兴强等人涉嫌虚假诉讼一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结束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文中人物、公司均为化名)

文稿:丁吉琴 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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