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房产证借钱,“生意人”被抓!有关合同诈骗,鞍山警方这样说...

有房有车出手大方的“生意人”,哪料借完钱,人就不见了,这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蓄谋已久的诈骗?近日,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兴盛派出所民警从一起市民普通的纠纷报警中细查深挖,经过一个多月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假借欠款名义实施的诈骗案件。

“朋友”借钱引纠纷

民警调查人“消失”

  日前,铁西公安分局兴盛派出所接到群众孟女士的报警,称自己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尹某因借款一事发生纠纷。民警孙镭调查了解到,纠纷的主要起因是孟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尹某,尹某便多次向孟女士借钱,并以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双方还写了借条。

  孟女士从2016年便借给尹某钱,直至2018年。尹某除了向孟女士支付借款的利息外,并未偿还本金。孟女士再次与尹某联系时,对方竟态度蛮横、冷漠,甚至有些抗拒。无奈,孟女士只好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兴盛派出所民警孙镭对警情进行梳理研判,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分析,认为此事并非借条表面经济纠纷那么简单。正当警方进一步深入调查时,却发现尹某已不知去向。

伪造身份博信任

严查布控织“法网”

  民警孙镭根据侦查这些借条发现,借条表面看起来是双方自愿签署,但尹某伪造了身份。他通过虚构、伪造成自己做生意,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且出具伪造的房屋产权证来博取孟女士的信任。通过这些误导让孟女士产生错误认识,来骗取钱财。实际上,尹某在当时已是入不敷出,无经济来源。

  尹某本以为将此案掩饰成为经济纠纷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却没想到小聪明终究没能逃脱警方的“慧眼”。在确定尹某的犯罪事实后,办案民警孙镭立刻对尹某的行踪进行锁定。面对调查困难,办案民警调整侦查取证思路,从尹某的社会关系入手,经过大量走访工作,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踪。孙镭和李浩铭迅速开展布控,连夜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伪造房产证借钱,“生意人”被抓!有关合同诈骗,鞍山警方这样说...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尹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合同诈骗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

  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无履行意图,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查实对方当事人合同履行能力,若遭遇类似不法侵害,请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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