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欠錢不還 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近日,新疆奎屯市兩擔保人為親戚借款提供擔保,約定償還借款的時間到了,親戚卻下落不明,兩擔保人為此受到牽連。

被執行人馮某夫妻倆與張某、李某是同一團場的,因馮某親戚急需用錢,由馮某夫妻倆做擔保向張某夫妻借款34000元。約定還款的時間到後,馮某夫妻倆的親戚卻下落不明,債務只能向擔保人馮某夫妻倆追償。申請人向奎屯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找到了馮某家,將馮某夫婦帶到法院。兩人推說地裡種植的棉花等作物沒有收成,沒有償還能力。在多次說服工作無果後,奎屯市人民法院依法凍結了馮某夫妻倆的銀行賬戶及存款,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馮某夫妻倆遂改變態度,當即表示願意償還借款,當場給付申請人34000元借款,該案順利執結。(何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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