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連線促調解 主動上門化糾紛

近日,隨著被告在調解筆錄上籤上自己的名字,幾經波折,一起因拖欠運費的案件最終圓滿調解結案。

三年前,被告拖欠原告的運費一直未付,因被告外出打工,原告再也無法線繫到被告,無奈起訴至新疆呼圖壁縣法院。

法院受理後,經多方查找,找到被告的聯繫方式。起初打電話一直未無人接聽,後來經承辦法官分析,主叫電話顯示為昌吉地區,被告可能不接電話,於是,法官借用外地手機給該被告撥打電話,沒想到,電話真的接通了,經過多方驗證,確定電話對方確實為本案被告,也向其表明法官工作人員身份,希望能夠配合提供送達地址,被告對送達地址一直拒不提供,但是表示會接聽電話,也透露了其近期將回呼圖壁縣辦事。

在法官的釋法析理下,通過多次通話確定了調解方案,只待被告能夠履行承諾。

這天,正是約好被告會趕回呼圖壁縣的時間,為確保被告能夠到庭,於是法官再次撥打了被告的電話,但被告的電話卻是關機,眼看這段時間的連線成果,到頭來卻是一場空。但是法官並沒有放棄,又通過短信的方式向被告說明,調解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如果被告不到庭,法院仍然可以缺席審理,逃避並不能免除責任,希望看到短信後能夠回話。被告第二天回覆了法官,稱回家後許多事情需要處理,沒有時間到法院。於是,法官認為“守株待兔”也不是辦法,那就去找被告,打電話給被告看他在哪裡。被告也是猶豫多次後,最終提供信息稱在三天後家中親友在某酒店結婚,會到場。於是,法官放棄休息,在這天被告參加婚禮的時候,早早來到酒店,給被告打電話。至此,被告已經被法官的這種堅持所感動,在接到法官的電話,說到在門口等他,一直不敢置信,沒有想到法官的工作能如此的耐心和細緻,自己也自慚形穢,待確認身份後,被告在調解書上籤上自己的名字。(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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