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賠償14.4億的王老吉商標侵權案,如今發回重審,這是咋回事?

被判賠償14.4億的王老吉商標侵權案,如今發回重審,這是咋回事?

今年7月份,持續了6年的“王老吉”商標侵權案被髮回重審,此案一出就引起了廣泛關注。

據瞭解被判賠償14.4億多元的王老吉商標侵權案,被髮回重審的原因是由於“採信的證據在內容和形式上存在缺陷,不能作為本案事實的依據”。

被判賠償14.4億的王老吉商標侵權案,如今發回重審,這是咋回事?

早在2010年,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就因“紅罐包裝”的“王老吉”註冊商標侵權而起糾紛。

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表示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權利。

2014年,廣藥集團又向廣東省最高人民法院起訴,稱各地加多寶公司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侵害“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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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藥集團要求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賠償10億元,其他五家被告加多寶公司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案件的訴訟費由6家被告加多寶公司承擔。

索賠10億元鉅額賠償對廣藥集團來說還不夠,廣藥在2015年1月又向法院申請,將賠償金額提高到了29.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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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億元天價賠償,廣藥此舉是否合理?

2018年廣東省最高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六家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14.4億多人民幣,案件受理費由原告和被告各負擔一半,駁回廣藥集團的其他訴訟請求。

據瞭解,廣藥集團上訴的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王老吉商標侵權,這個時間其實是雙方合同存廢爭議仲裁案件的續存期間。

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表示:雖然2012年5月仲裁結果是相關合同無效,王老吉構成了侵權,但是這個侵權事情也應當屬於非惡意侵權的行為,參照原許可費進行賠償,其賠償費也應該是千百萬元,而不應該是14.4億元的“天價”。

被判賠償14.4億的王老吉商標侵權案,如今發回重審,這是咋回事?

對於這樣鉅額的賠償費,加多寶不服,其不僅在官網發表聲明,還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加多寶公司表示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是合作關係,加多寶能和廣藥集團共享紅罐裝潢。

加多寶使用“王老吉”商標有協議依據並支付了使用費,在商標使用過程中廣藥也給予配合和認可。

例如:2012年廣藥集團曾配合加多寶在同年廣州11月廣州舉辦的亞運會中開展品牌宣傳和推廣。

最高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裁定:一審判決採信的證據在內容與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因此裁定撤銷民事判決,並將案件發回廣大高院重新審理。

被判賠償14.4億的王老吉商標侵權案,如今發回重審,這是咋回事?

雖然此次案件被髮回廣東高級人民法院重審,但此次案件並不能代表著最後的判決。

“對於商標許可合同無效後,對無效前許可人的使用行為,是否按照侵權對待”,是這案件中應該關注的主要問題。

有相關律師表示,本案中廣藥長達數年時間內未撤回國家商標局的許可備案,特別是出具許可期限截止到2013年1月19日的證明以及主張應按銷售額2.1%比例收取許可費,是《許可協議》之外的其他行為。

正是因為這個協議,使得具有無效合同轉換或承認的可能性,故是否屬於商標法“未經許可”的情形,需要發回重審時重點查明。

據瞭解,加多寶因這起多年的侵權糾紛案,銷售數據有所下滑,反觀王老吉的數據有所增長,兩者的反差十分明顯。

被判賠償14.4億的王老吉商標侵權案,如今發回重審,這是咋回事?

加多寶訴王老吉案件,多年來都沒有結果,如果其中一方的資金鍊供應不上,那麼就會存在倒閉的風險。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當中,重審會結果會有所反轉嗎?關注酷小二關注此案判決結果。

這期的“王老吉商標侵權案被髮回重審”就講到這裡,酷小二會不定期更新更多商標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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