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导组来邮开展实地督察

11月12日上午,以扬州市税务局总经济师方林为组长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导组一行来邮开展实地督察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广华参加汇报会。

会上,赵广华介绍了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相关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始终秉持“围墙内的事企业管,围墙外的事政府办”的理念,制定出台了《中共高邮市委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企业家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市政府关于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市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的实施办法》《工业经济“百亿航母 十亿方阵”三年培育行动计划(2018-2020)(试行)》等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的具体举措和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以高质量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赵广华强调,我市将以此次专项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握营商环境中“法治”的核心地位,积极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为高邮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听取汇报后,方林对我市近年来在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希望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见到成效,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互惠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汇报会。

扬州市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导组来邮开展实地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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