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買更便宜?健身卡、英語班……警惕商家先套路後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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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雙11”預付款買的商品發貨了嗎?是不是提前買的東西真的更便宜?或許看完這條新聞,您就要去關注一下您幾千元的健身卡和上萬元的英語班了。

前不久,新聞頻道披露了廣東、北京等地培訓機構收取用戶高額預付款後,“捲包跑路”的亂象。除了教育培訓,很多行業都存在提前兜售服務,用優惠吸引消費者預先買單的情況,如何避免預付費“被套路”呢?看看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預付費的合同加上的“防火牆”。

北京修訂“預付費合同指引”

覆蓋所有預收費行業

2011年發佈的《北京市預付式消費類服務合同行為指引》是北京市預付費領域的地方規範性文件,原本只包含健身娛樂、美容美髮、洗車洗浴等個別行業,此次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將適用範圍擴展到了“所有預收費用後分次向消費者提供服務的合同行為”。

經營者租賃場地期限需明確告知

在約束範圍增加的同時,此次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中明確,經營者的“告知義務”包括:“租賃他人場地或者櫃檯的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標明租賃期限。”有法律學者就表示,此項規定一旦落實,可以填補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信息鴻溝,預防捲包跑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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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胡鋼表示,很多的問題都是相關的,經營者房租可能只付了兩個月,但是他的預收費可能收了兩年,這樣的話經營風險是非常大的。

7日內無條件退預付費

關店需提前告知

此次徵求意見稿中還明確,“消費者在交付預付費用後7日內,尚未使用預付費用接受服務的,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經營者應一次性返還全部預付費用。消費者在交付預付費用後7日內接受經營者提供的免費體驗或試用服務的,不影響消費者行使無條件解約權”。“經營者因停業或註銷需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持續公示有關信息,並採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學者就表示,新版的“合同指引”更加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有著積極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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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指引如果落實得好,在未來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時,有可能把“指引”的精華部分納入到我們的法律之中去。

多地試水第三方資金監管

防範預付費風險

除了在合同的制定上下功夫,廣東、山東、江蘇等地也在探索通過風險保證金資金監管模式,從源頭上防範消費風險,保障用戶的切身權益。

山東榮成:杜絕“不退費”等霸王條款

對營利性培訓機構監管加強

榮成市規定:全市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必須開設資金監管賬戶,並將一定的最低限額辦學資金存入賬戶。作為第三方的銀行則根據協議,對培訓機構的資金流動實行限制,培訓機構每個月累計支付資金不得超過最低限額的雙倍。各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時間跨度不得超過3個月,並且必須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及收退費制度,杜絕“不退費”等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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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榮成市已有50所校外培訓機構與銀行簽訂協議並開通了資金監管賬戶。

廣東:一次性收費跨度不超過三個月

借鑑經驗 化解風險

今年新學期開學,廣東省教育廳印發《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要求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三個月的費用。開設並使用學雜費專用賬戶,足額留存學習保障金,保障其收取的學雜費主要用於教學活動。

廣東省此舉是借鑑了江蘇省相關單位聯合制定《江蘇省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的經驗。利用專用賬戶,規範收退費操作機制,實行最低餘額和大額資金提取預警通報制,化解機構辦學風險。

利用網貸平臺 “預付費”成為“套路貸”

要求經營者主動公開經營信息,北京市在預付費合同上作出的修訂,可以說給經營者在制定消費合同時戴上了“緊箍咒”;而山東、廣東等地的做法則是對預收費款項的監管更加透明。

但記者同時也發現,就在各種規範逐步展開的同時,一些經營者為了能夠讓消費者預先買單,煞費心機,利用互聯網玩起了危險遊戲。對此,法律學者建議出臺更加具體懲治措施,防止預付費的新型風險。

培訓班關門,英語沒提高,還貸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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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一家有著二十多年經營歷史,在北、上、廣、深擁有上百家分校的英語培訓機構“韋博英語”突然關門,而不少消費者卻是通過一封來自該機構北京公司員工的公開信才得知情況。信中稱員工工資遭到拖欠,學員預付的學費也很有可能無法退還。儘管之後韋博英語負責人發表聲明稱對學員要進行安置,但大多數學員的知情權和求償權受到了侵害。

除了不提前告知用戶就突然關店,韋博英語的學員還表示機構利用合作的網絡借貸平臺來鼓動消費者提前支付高昂學費。大學生羅敏報名學費共計36800元,僅上了不到10節課就遭遇了尷尬處境,而在韋博關門後她還要承擔35000元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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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 羅敏:我覺得公司有誘導我貸款的可能,剛開始我不知道大學生不能貸款。我現在實習工資每個月只有一兩千,還要還貸,是很難的。

貸款支付預付費行業套路滿滿,

危機重重,呼籲立法更有前瞻性

像小羅這樣,因通過網貸來支付高額預付費,遭遇捲包跑的案例近年來時有發生。有法律學者指出,以教育培訓、健身為代表的行業存在週期長、非實時可兌現的特點,經營者利用網絡借貸來讓消費者預付費,很有可能成為使消費者權益受損的“套路貸”。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對消費者本身來說,他透支了自己的收入。對於商家來講的話,它控制不了預付費網貸的來源,對於網貸機構來說的話,它也沒有辦法去監管商家提供的服務合不合適,會不會有退款的情況。所以它本身就是一個危機重重的這麼一套組合,你一旦涉及到預付費,商家建議你使用網絡來貸款,作為消費者來講的話,儘量不要選擇預付費的消費模式。

據瞭解,目前網絡借貸的監管主體並不在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法律學者就建議出臺網貸預付費管理規定,遏制互聯網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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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說,這種貸款會附加很多條件,一旦雙方出現糾紛,它會用相關協議,推卸商家的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消費維權也會更加困難。我們確實在立法方面要有前瞻性。

拼團買課享優惠?

背後還是預付費套路

在缺乏監管和准入門檻的情況下,網絡貸款很可能帶來預付費的風險。

不僅提前買,還要拼著買?

在“網購潮”風靡的同時,記者還注意到,一些經營者利用拼團、團購等方式吸引用戶從而進行違規預收費。本月初,記者在北京某商場外見到了名為“優勝教育”機構的招生人員在邀請行人掃碼參加團購,稱提供中小學生學科培訓。

這位營銷人員表示,享受完團購優惠後,之後的課程規劃要進行“買斷”。

起步買一年,學費上萬元。據瞭解,早在去年八月,國務院辦公廳就發文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優勝教育的做法,顯然已經違反了政策的規定。

預付跨度不超3個月?

培訓機構:起步一年,兩年加錢

為了遏制互聯網可能帶來的預付費風險,今年七月,教育部等六部門出臺《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要求“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按培訓週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但記者發現,仍有經營者無視相關規定。

記者:你們現在這個年齡段是針對多少歲到多少歲的?

波比英語客服人員:聽說課是2到8歲。 一年的話是1890,兩年的話是2990。

記者:只有這兩個交費的選擇嗎?

波比英語客服人員:一年是144課時,對,目前只有這兩個選擇。

有法不依,違規經營,必將受到懲治

法律專家表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有法不依,違規經營,必將受到懲治。目前,教育部、中央網信辦、工信部等六部門正在開展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工作;於明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並重新提交相關材料。

對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進行查處,視情節暫停或停止培訓平臺運營、下架培訓應用、關閉微信公眾號、依法進行經濟處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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