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30名乡村教师获特殊岗位工资待遇

吉安新闻网讯 报道:近日,笔者从永新县人社局职称股获悉,受益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该县今年有30名乡村教师获高级职称特殊岗位工资待遇。

据悉,永新县许多学校因地处偏远农村,交通不便,工作环境差,存在教师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为农村教育留住人才,近年来,该县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从职称(职务)评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根据政策,在该县村小、教学点连续任教至今满15年,符合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条件,且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在职在岗在编公办教师,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查、县市两级教育与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可享受中小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工资待遇。如调离村小、教学点,或受到处罚,其享受的职称工资待遇随即取消。

据了解,该县自2016年开展乡村教师享受职称特殊岗位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以来,有187名农村教师获得了高级职称特殊岗位工资待遇。此外,该县还落实了艰苦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津补贴。相比同等条件的城镇教师,这些享受到政策倾斜的乡村教师每月能多得12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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