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上路被查後她對辦案民警說:謝謝你們

蘭州晚報訊“我真的以為酒勁過了,但當我一看吹的數值那麼高,一下就傻眼了。真的感謝你們,如果不是你們查車,那後果可能不堪設想。”11月15日,在龔家灣交警大隊接受酒駕處理的駕駛員王某如是說。

原來,11月14日14時許,她與朋友在合作市喝了約4兩青稞酒,18時許,朋友駕車與她一起前往銀川,在行至太石服務區休息時,她自感酒勁已過,考慮到朋友長時間駕車不安全,便自己駕車上路,在行至七里河區晏北路東口時被查獲。

經第三方鑑定機構鑑定,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59.84mg/100ml,已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王某被處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王曉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