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菜被風颳倒路邊,行人不小心絆倒摔成骨折,田主有沒有責任賠償?

老孃舅說事


土地是國家和集體的,分給農戶作責任田。農民在地裡種了油菜,一場風把油菜颳倒路邊,行人不小心拌倒摔成骨折,田主有責任嗎?

我的看法是:

1、一場風把油菜颳倒路邊,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田主也受到了損失,行人明知路不能行走,應該繞行,避免摔傷;

2、田主對自然災害沒有預見性,而且不知道油菜被風颳到路邊,也就不能立警示牌和採取防護措施。假如是魚塘,明知有水會淹死人,就應制作警示牌。

因此,只能對行人摔成骨折造成的痛苦和損失深表同情,田主不應負擔責任,如果有異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景這邊讀好


看了這個題目,也看了朋友們的答案,感覺挺有意思。

特別看了有朋友說,油菜主人應該賠償的說法,感覺現在社會,對一些事情的看法,真的是有點“強辭奪理”了。

油菜被風颳到了路上,你被拌倒摔骨折了,油菜主人有什責任呢?

可能說,油菜是你種的,你有義務看管好你的油菜,不能叫油菜傷害的他人。

這樣也對。

可油菜是叫風颳到路上的,這屬不屬於法律上說的“自然不可抗拒"的範圍呢?

說句抬槓的話吧,如果是龍捲風,把油菜捲到空中,在十萬八千里的地方,又落到地面上,又落到路上,又把人給拌倒了,又摔成骨折了……

路人去找誰賠償呢?

再說了,路人走路,有沒有或者說應該不應該具有自我保護意識呢?

自己不注意,不小心,被拌倒了,還不自認倒黴,找這找那的,有意思嗎?


笨刨


咱們首先澄清一個問題,經常有人說現在的人懂法了,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了,這是錯誤的,不是大家懂法了,主要是我們變壞了,知道訛詐別人了,這是根本原因。

以前騎自行車撞倒人他站起來拍拍土,各走各的,現在呢?檢查費,治療費、誤工費、怎麼說到最後你也得花3000、5000的,原本什麼事沒有,到醫院就做CT,各種檢查,弄不好還得住院 這就是目前狀況。

油菜被風颳倒,把路人絆倒摔成骨折,雖然屬於自然災害,但是你是油菜的主人,你就有義務負責,你是直接責任人,所以你具有賠償義務,這是不可退卻的責任,即使打官司你也要賠償,因為你有對油菜的管理責任,必須不能傷害別人,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和義務。

很多人說這是自然災害,當事人沒有賠償義務,但是油菜是有主人的,如果油菜是野生的,找不到責任人,當事人只有自認倒黴了,但是一般也會找責任人,路政、土地所有權人,所以安全不容忽視。

對方提出賠償是有法律依據的,你是油菜的所有人,你也是受益人,所以你有責任和義務負責,油菜的主人有受益權和管理權,賠償是你的義務和責任。


大海傳媒


問:田裡的油菜被大風吹倒到了路邊,過路人不慎絆倒摔骨折了,農民有賠償責任嗎?

肯定而明確無誤地說,農民沒有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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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城裡人趨之若鶩的油菜花差不多已經開過了,現在農村的田間地頭已是一片片青綠色的油菜果莢。農民正忙著春耕,待油菜收割之後就又要忙著把空閒出來的田地翻耕了,以便種花生或者插秧種稻谷。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雖說倒春寒早已過去,但這暮春的天氣也是說變就變,早上晴空萬里,說不定上午就是冰雹加大風大雨,雞蛋大小的冰雹也不足為奇,刺楸聽說雲南某地在前天(4月23日晚7點)就有雞蛋大小的冰雹從天而降。遇上特殊天氣導致油菜等莊稼受損的現象也就在所難免了。

油菜稈有一米多高,被吹後倒伏不僅影響收成,路邊的倒伏油菜還會影響行人過路,路人若是不慎被絆倒,乃至造成骨折等重大傷害,作為種油菜的農民有沒有責任呢?

一、農村孩子

農村常有小孩自己走路絆到石頭摔倒而哭起來的事情發生,刺楸記得小孩的監護人在把孩子扶起來後為了安慰哄孩子,一般會說「不哭了哈,我們打它,一哈哈兒把石頭丟了」。

由此可知,農民在教育小孩的時候都能完全明事理地認定是小孩自己的責任,之所以罵石頭,純粹是為了哄孩子不哭。

教育孩子都能做到明事理、辨是非,反倒是生活中的人卻做不到,如果教育孩子都要追究石頭的主人,那還了得?除非是瞎子或者腿腳不便的人,一般人在路過時理應看清路況,謹慎下腳。



二、油菜田的田坎屬於農業附屬設施,不是大路

既然是油菜田,那刺楸推斷油菜是栽種在田裡,而收割油菜後的田可能有他用。田有田坎(田埂),而一般來說,田坎屬於農田的一部分,不屬於大路,之所以有人從田坎上過,是由於田坎的寬度決定了它剛好可讓人通過。


田坎可過人,但並不意味著田坎屬於公共區域,頂多算農業附屬設施,行人從田坎上路過本來就屬於亂入農民田地的行為,可能會毀壞農民的莊稼。

行人從田坎經過,疑似踐踏油菜,干擾農業生產,應該像農民道歉並賠償。

三、責任誰負?


風屬於自然風,把油菜吹倒後,農民可能減產,也屬於受害者,所以骨折的路人應該找風索賠。農民是否行賠償呢?

行人借田坎過路,並沒有像農民繳納過路費。另外,如果是油菜花盛開期間路過,疑似以過路之名,行觀賞油菜花之實,油菜田並非旅遊景點,農民也未收取門前,所以不承擔保護行人過路安全的責任,無責。


以上就是刺楸對路人被風吹倒的油菜絆到而骨折後該不該找農民索賠的看法,如果覺得回答得不錯就點個贊,並順便關注一下吧,謝謝。

刺楸


我們一直說要建設法治社會,但是感覺公平正義的理念沒見得有多深入人心,反倒是利用法律鑽營牟利的人越來越多。前些天看到鄰居送吃的小孩噎著怪鄰居的,上午看到懷孕告快遞小哥沒及時送到TT的,晚上又看到油菜被風颳路邊路人摔倒問田主有沒有責任的。

都想著用法律來趨利避害,遇事不會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即使是自己的過錯也要找別人買單,無論有沒有理都要鬧一鬧告一告,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油菜被風吹倒,那是自然原因所致,行人走路是需要觀察路況的,自己疏忽大意沒觀察清楚路況才是摔倒原因。如果是田間小路,本身就是各種莊稼橫生坑窪遍地的,應該特別小心行走。如果是大路,路那麼寬,一點倒伏的莊稼根本不影響通行,摔倒就更說明行人粗心大意。

正當維權值得鼓勵和提倡,過度維權實際與侵權無異,是不可取的。行人自己不小心摔倒應該自己負責,田主正常種植農作物,不需要賠償。



上林院


老舅娘真行!從植物作物動物專家拓展到了思考社會問題。

——因意外死傷,導致索賠,是合法還是訛詐?這是一個爭論不休的、法律與道德交鋒的社會熱點問題。

下面試著回答舅娘好友提出的匪夷所思的傷害,該不該索賠問題。

油菜被風颳到屬於氣象災害,由仲春或初夏突發的疾風驟雨造成。

油菜被風颳倒,會影響產量,剝奪田主辛苦勞作收入,田主成為天災災民,這是他不願意面對的。

油菜被風颳到,田主會設法及時將它們扶起來,這不是出於安全、而是為了儘量挽回經濟損失。

也就是說,油菜被風颳倒並非出於田主主觀故意。出現這種情況,也沒有需要及時安全提示的法律規定和實踐慣例。

因此,筆者認為;行人被颳倒油菜絆摔骨折,屬於自己不小心,或者叫運氣太差,造成的傷害責任自負,田主不賠償。

被傷者訛上了怎麼辦?

田主可以請求法律援助。

若田主不願意接受“給予傷者適量人道救助錢財”(類似機動車主對不擔責車禍死傷者處理)的司法調解或裁決。田主可求助新聞媒體把事件公開!田主屬於弱勢群體成員,他的合法權利當然會受到社會的關注和保護!會有好心人或社會愛心組織出面為他排憂解難做主。

順帶說一句,若行人知道盤中餐“粒粒皆辛苦”,他絕不會大而化之作賤倒下的農作物,更不會因此絆倒受傷。


諶人


油菜被風颳倒路邊,行人不小心絆倒摔成骨折,田主有沒有責任賠償?

首先,油菜是被打風颳到路邊了,你又不是在別人家田地裡面刮到的,自己走路不會看路嗎?

摔成了骨折跟田主沒有關係的好吧!

雖然田地是有主人了,可是你又不是在人家田地裡得油菜刮到的,你只不過是在路邊刮到的,跟人家田主有什麼關係?

人家農民也是辛辛苦苦種田的,你讓一個農民來給你賠償,你這根本就沒有理,還有的人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說是土地就應該有土地管理人,可是徒弟管理人卻要來作出賠償,人家只是一個農民,又不是故意讓油菜把你絆倒摔成骨折的,我只想說三個觀點。

第一:你沒事跑到田裡去幹嘛?別人請你的?還是吃飽了沒事幹閒的。

第二:你摔成了骨折就認為一定要有賠償心裡還好過,反正土地一般都是有人在打理的,就認為理所應當。

第三:你應該像是那些碰瓷的一樣,我的醫藥費必須有人賠償,要不然你的心裡不舒服,就想到反正自己也不好過了,讓別人也不好過。

你這種心理要不就是沒有主的田地,倒黴就算了。

自然是有主的田地,那你就應該給我賠償,你也不想想自己閒得無聊。

跑到田地去,自己出了這事還怪別人,典型的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秘語相傳


法海一粟認為,本案中,田主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1、田主沒有行為。在侵權責任中,侵權人的行為是侵權責任構成要件之一。由題目所給出的事實得知,行人是被路邊倒伏的油菜絆倒後受傷的。而油菜倒伏是因為自然原因。因此,本案中,田主沒有實施行為。

2、田主沒有過錯。如前所述,油菜倒伏的原因屬於自然原因,這是因為油菜在生長過程中因為颳風等原因所自然形成的。而油菜倒伏不會產生給人造成損害的風險。油菜生長在田間。田間道路不是供人通行的道路,田主對所謂“行人”不負有相當的注意義務。因此,田主沒有將倒伏的油菜扶正,並不存在過錯。

綜上,法海一粟認為,本案不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條件,因此,田主無需為行人摔傷承擔法律責任。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我個人認為怎麼管油菜花主人的事,頂多買點禮物慰問下,人家在自家地裡種的又不是非法的,應該自己承擔後果才對,


小村貝貝


這個很難說,田主是油菜的監護人,道路屬於公共設施,嚴禁晾曬穀物,油菜雖然是風颳倒在路上的,田主擔不擔責,就看及時清理了沒有,若來不及清理,有情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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