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上路非儿戏,“罚款拘留套餐”少不了!

众所周知

只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

首要条件当然是取得驾驶证

但是无论警察蜀黍怎么强调,

无证驾驶依然存在……

无证上路非儿戏,“罚款拘留套餐”少不了!

哪些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1、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3、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4、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以案释法

案例一:2019年11月10日晚上,违法嫌疑人黄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自信满满”的驾驶小型轿车在高速上行驶,在上高高速出口被高速交警第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被查获后的黄某竟无知的说道:“我实际上是会开车的,只是没有驾驶证而已”。目前,违法嫌疑人黄某被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上路莫玩笑,开车需谨慎。坚决向危险驾驶说“不”!

无证上路非儿戏,“罚款拘留套餐”少不了!

以案释法

案例二:2019年11月1日07时20分许,违法嫌疑人彭某驾驶重型半挂车沿石镇线由上高县往宜丰县方向行驶,途经石镇线大塘村横江村路段处时与相对方向吴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相撞,造成吴某及“电动三轮车上乘客冷某受伤、两车受损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警方核查:重型半挂车驾驶员彭某2015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罚,驾驶证被吊销,如今他依旧胆大包天,心存侥幸,无证上路再出事故被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无证上路非儿戏,“罚款拘留套餐”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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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案例三:2019年10月27日19时40分,民警在上高收费站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场查获违法嫌疑人黄某。经查,违法嫌疑人黄某于2019年5月28日因饮酒驾驶被南康区交警查获受处罚,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就在这暂扣未到半年的期间内,黄某又冒险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被警方处以罚款并处拘留。

无证上路非儿戏,“罚款拘留套餐”少不了!

无证驾驶

说到底

就是心存侥幸

“开一段没问题”

“开了也不一定被抓啊”

殊不知

一时的侥幸

可能造成终生的遗憾!

无证驾驶的后果:

一是无证驾驶,会被罚款和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即使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最后也有权向驾驶人追偿。

三是无证驾驶,更容易构成交通肇事罪。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规定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普法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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