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酒醒,當心“隔夜酒”!警方通報本週兩起交通肇事案情

酒後駕車、肇事逃逸,這兩項均是在交通事故中較為嚴重的情節。昨日我市交警部門接連通報了兩起案例的最新進展。其中,發生在本月12日維揚路上的重大交通肇事案件,嫌疑人的血檢報告出爐,顯示其為醉酒駕車;而另一起案例中,轎車駕駛員在撞傷電動車騎手後,陪同對方到醫院後逃離,也於昨日向警方投案自首。目前,這兩起事故均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睡醒≠酒醒,當心“隔夜酒”!警方通報本週兩起交通肇事案情

繪圖 沈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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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前一晚喝酒,次日清晨斑馬線前撞死老人

時間:本週二清晨6時許

地點:維揚路四季園派出所附近斑馬線

事故雙方:一輛轎車與老人

11月12日清晨6時許,市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接到110指令,稱在維揚路四季園派出所附近的斑馬線處,一輛轎車與老人發生碰撞。隨後,就在民警趕赴現場的同時,肇事車輛駕駛員陳某也撥打了報警電話,簡單描述了情況,並稱自己目前正在急救車上,陪同傷者一同趕往醫院。

二大隊民警立即兵分兩路,一路趕往現場勘查,一路去醫院瞭解情況。“是一輛紅色奔馳轎車,懸掛的是湖北號牌,現場一片狼藉,傷者的一些物品散落一地。”

到了早上7點多,從醫院傳來消息,傷者今年82歲,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二大隊民警立即對陳某展開了調查,發現其身上有一股酒味,疑似飲酒後駕車,便立即安排其接受了抽血送檢。

在詢問中陳某交代,事發前一天晚上他和另一個朋友一起吃飯,席間兩人分了一瓶白酒。當天早上他因為有事要出門,在駕車由南向北抵達此處斑馬線時,完全沒有看到老人正在過馬路,一頭撞了上去。

昨日記者獲悉,陳某的血檢報告出爐,顯示其為醉酒駕車。

【警示】這“隔夜酒”已經多次惹禍,千萬小心

採訪中,民警介紹,近年來隨著醉駕入刑深入人心,酒後直接開車的人逐步在減少,但相對應的,前一天喝酒次日被查酒駕甚至醉駕的,卻多了起來。

“機動車駕駛人究竟是否飲了酒,是否醉酒,不以任何人聲明或指認為準,而是根據酒精檢測儀及血液檢測結果來認定。”警方表示,無論何時飲酒,只要駕駛員飲酒後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且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酒駕標準,即構成酒駕。

根據相關研究,普通人喝1瓶500毫升左右的啤酒,兩小時內血液中仍可測出酒精含量。同時,酒精代謝的速度取決於人的身體素質、對酒精的吸收能力、排放能力、飲水和排尿多少等很多因素。一個人喝4瓶啤酒或者半斤白酒,消耗酒精的時間為10小時-20小時。“所以,究竟飲酒後多久能開車,是因人而異的。通常情況下,在大量飲酒後,超過24個小時再開車是最為穩妥的。”

睡醒≠酒醒,當心“隔夜酒”!警方通報本週兩起交通肇事案情

繪圖 沈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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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本週三清晨6時許

地點:潤揚路與平山堂路交叉口

事故雙方:一輛轎車與一輛電動車

11月13日清晨6時許,交警二大隊接到了一起事故報警,對方稱在當日凌晨4點多,有一輛轎車與電動車在潤揚路與平山堂路交叉口相撞,現雙方在東方醫院,電動車傷者家屬懷疑轎車駕駛員酒駕,需要民警到場處置。

然而,在民警抵達醫院後,卻未能發現肇事者的蹤影。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就在傷者家屬報警的過程中,這名駕駛員逃離了醫院。

經調查民警得知,凌晨4時20分左右,市民張先生騎電動車在由北向南騎行的過程中,被一輛由北向西右轉彎的白色別克轎車撞傷,張先生倒地受傷。

事故發生後,轎車駕駛員與張先生一同來到了東方醫院。“我們覺得他既然來了醫院,就肯定不會跑了,所以也放鬆了警惕。”據傷者家屬介紹,在與對方交談的過程中,他們發現肇事者有酒駕嫌疑,所以報了警,卻沒想到對方趁著這個空當溜走了。

昨日上午迫於壓力,肇事駕駛員向警方投案。

【警示】怎樣會被認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下列這些情況,也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事故發生後未及時報案,將被害人送至醫院卻無故離開醫院;向被害人、被害人親屬或醫務人員謊報虛假的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

2. 強行離開現場

事故發生後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或者協商後所付的賠償費用明顯不足,同時未留下本人有效信息強行離開現場的,也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3. 疑似酒駕肇事後離開

還有一種情況,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警方調查取證的也會被列入肇事逃逸範圍。比如有部分酒駕嫌疑的駕駛人,在發生事故後先行報警,卻在警方到達前離開現場,目的是避免警方的現場調查取證,等體內酒精濃度降低後再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通訊員 祝雋 申捷

記者 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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