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应如何举报?
看这里!
(一)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
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四)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五)其他应予奖励的举报情形可酌情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县扫黑办:0574-65733083;
县公安局:110或13506688110;
县纪委:0574-65724846;
举报邮箱
县扫黑办:xsxshceb@163.com;
县公安局:135 06688110@163.com;
信件地址
县扫黑办、县纪委(象山县丹东街道后堂街21号);
县公安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邮编:315700
现场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及公安(边防)派出所举报;对涉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可直接到县纪委举报。
转发周知,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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