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民警輔警學習《交通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安全防護規定》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民警輔警學習《交通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安全防護規定》

按照部局下發的《交通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安全防護規定》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執勤執法安全防護工作,防範減少涉警傷亡事故的發生。11月12日下午,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四樓會議室組織民警輔警集中學習了《交通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安全防護規定》及交警執法記錄儀的使用。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民警輔警學習《交通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安全防護規定》

會上,交警大隊法制中隊中隊長周輝組織參會人員學習了《交通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安全防護規定》。該《規定》共7章41條,堅持問題導向和實戰引領,更加突出依法、安全、實用原則,重點明確了教育培訓、督導檢查、裝備配備、車輛停放、分級防護等制度內容,同時明確執勤執法實行分級防護,細化了路面執勤執法、查處交通違法、攔截檢查違法犯罪嫌疑車輛和處理交通事故時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要求。

周輝中隊長還帶領參會人員學習了交警執法記錄儀操作使用及使用執法記錄儀文明用語。他為大家現場講解執法記錄儀的使用、保管和信息處置等操作方法以及在執法活動中如何利用執法記錄儀準確採集音頻、視頻信息等進行了詳細講解,重點就執法記錄儀的應用範圍、性能和管理使用,聲像資料的下載、存儲、調閱、管理等進行了示範和培訓,並就使用中存在的細節性問題同民警、輔警進行了廣泛的溝通、交流。他在與大家交流過程中強調了三點:一是安全勸導員要高度重視規範使用管理執法記錄儀工作;二是在執勤執法時要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規範使用與管理執法記錄儀;三是民警要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執勤執法時使用文明用語、規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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