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有保障 这两种患者每年可报销4000元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 两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日前,我市全面建立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根据规定要求,一个年度内,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年起付线300元,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记者了解到,该保障机制的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在用药范围方面,机制有明确规定。“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药物,执行国家新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在用药保障水平方面,机制明确以门诊特殊病种为主、普通门诊统筹为辅的政策措施,保障“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具体如下:我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年起付线300元(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报销比例为统筹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县级医院75%、市级医院55%(市、县两级中医院在同级综合性医院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建立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包括“两病”在内的普通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报销比例50%,其中,在定点村卫生所,不设起付线,单次封顶15元,年封顶50元;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单次封顶25元,年度封顶150元;县级公立医院,起付线20元,单次封顶50元,年封顶200元(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享封顶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机制还明确要完善长处方制度。“两病”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师可视病情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一次可以开具2个月的处方用量,门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需求提供纸质处方,方便患者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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