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浙大女生西湖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凶手精神鉴定结果:正常

11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浙大女生被害案"的二次开庭审理,最终判处凶手熊志城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被害者名叫谭小敏(化名),出生于1995年,23岁的她是家中的独生女。

谭小敏学习很好,是浙江大学的学生,事发之前刚刚从英国留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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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谭小敏独自进入景区

2018年11月13日,谭小敏归国后独自一人进入西湖景区游玩,随后失联。 11月15日,家人向警方报警,经百余人的共同搜索后,16日凌晨,该地警方发布通报,谭小敏的尸体在一悬崖落坡下被发现,对于这样的结果,家人伤心不已。

经过法医鉴定和警方调查,确认谭小敏为他杀,于17日下午3时许,犯罪嫌疑人熊志城被抓获。

据悉,熊志城此前曾参与网络赌博,欠下了大笔外债,因觉得自己还不上钱,未来生活没有希望,心理上产生了"厌世"情绪。

于是他在西湖景区多日游荡,想要找一个"自杀陪死"的对象。事发当日上午,熊志城在寻找目标的时候发现了独自游玩的谭小敏,于是在一个没有保安的监控盲区对其胸腹部刺了数刀,并将谭小敏推下了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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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小敏生前自拍

但熊志城发现谭小敏此状并未死亡,于是又持刀对其进行猥亵,受害人曾多次哀求,但熊志城没有理会,随后持尖刀切割了谭小敏的颈部数刀,将其杀害。

事发后,熊志城也想要自杀了结,但未果。

2019年7月26日,熊志城因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但熊志城认为自己的量刑过重,不服判决,随后上诉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11月11日上午,此案经历了二审庭审,期间,熊志城的律师以多种理由对其犯罪事实进行庇护,希望法院能够从轻量刑,并且对其重新进行精神鉴定。

当日下午,审判长宣判,从多处确认熊志城并没有精神相关的问题。对于减轻量刑的请求也因犯罪手法恶劣残忍被驳回。

因熊志城在被侦查过程中曾经4次拒不认罪、而且还曾翻供、对于案情描述避重就轻,审判长认为其并没有悔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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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庭审现场

而害人的辩护律师柳斌也表示,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的现场,凶手都没有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致歉,谭小敏的家属对此悲愤不已,多次说凶手没有人性。

据紫牛新闻报道,谭小敏的母亲十分悲痛,曾因高血压到急诊室急救。目前对于此案给予凶手死刑的结果家属表示接受,接下来要追究西湖景区的责任。

综合半岛晨报、人民法院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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