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陇川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宏(副处级)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梁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李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单位公款,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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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21:18:16 龍江檢察
日前,中共陇川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宏(副处级)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梁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李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单位公款,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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