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將小產權房轉正了可以放心買了,真的嗎?

新《土地管理法》將小產權房轉正了,可以放心買了,真的嗎?

昨天,小編接到了一個電話諮詢,主要內容如下:

問題:我想要買小產權房,有沒有保障啊?

答:有沒有保障這個說不準,我只能跟您說有風險。

問題:我最近考慮買小產權房,那買小產權房具體有什麼弊端啊?

答:我認為主要有如下弊端:(1)房子的質量沒法保證,它不同於正規商品房,小產權房在工程質量上脫離了國家的監管;(2)沒有產權證,即使有也是當地村集體或鎮政府頒發的,不同於“大產權證”如果是城市戶口購買有違建的風險;(3)房屋的交易會受影響,出租和轉賣都會受影響,沒有房產證日後也不能做抵押;(4)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善,尤其是城市的小產權房;(5)物業管理也欠缺。

新《土地管理法》將小產權房轉正了可以放心買了,真的嗎?

問題:如果遇上徵收,會有補償嗎?

答:小產權房如果遇上徵收,如果徵收方比較人性,不差錢可能會給補償。但是不補償的可能性極大,因為小產權房沒有按照《城鄉規劃法》取得建設用地許可證,有可能被認定為違建,認定為違建是沒有補償的。

問題:雖然法律如此規定,但是人們都這樣做啊,小縣城裡應該沒什麼事吧?

答:風險是有的,這個不查一般沒事,但一旦查處就有風險。如何決定在於您自己,爭議發生瞭解決肯定是依據法律解決,違法行為不會因為存在的多了就變成合法行為。

新《土地管理法》將小產權房轉正了可以放心買了,真的嗎?

以上就是關於小產權房諮詢的相關問答。在我國,小產權房買賣確實挺多的,國家一直在整治、處理,但是一直屢禁不止。主要原因之一可能是現在商品房價格高,人們轉而選擇價格較低的小產權房。

那麼小產權房能否轉正呢?網上有很多文章寫新《土地管理法》出臺了,實際上是將小產權房轉正了,但是小編認為這是對新《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的不正確理解。新《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個人使用。這裡規定可以出讓的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目前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集體建設經營性用地而小產權房是住宅用地,不屬於經營性建設用地。因此,小產權房轉正的這種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新《土地管理法》將小產權房轉正了可以放心買了,真的嗎?

小編在此提醒各位朋友,夠買小產權房需謹慎,另外,在購買時一定要在合同裡對以後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合理分配,以免財房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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