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通报!临沂2人被处分,2人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临沂新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

强化警示教育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近日,临沭县纪委

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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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镇东石河村原党支部委员、石河围里村负责人李明华私自决定扶贫资金发放名单,违规克扣本应发放给群众的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李明华在担任东石河村党支部委员、石河围里村负责人期间,在发放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决定发放名单,且克扣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扶贫资金作为预留扶贫收益金,用于村集体开支。李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山镇黄峪村党支部书记、北圩子村负责人李春庆违规二次分配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李春庆在担任北圩子村负责人期间,违规将该村低保户的低保卡统一由其个人保管,并将该村2011年至2014年的低保金及低保卡里的过节费、低保津贴补贴和结息等进行二次分配,发放给本村低保户及其他未享受低保政策的村民。李春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通报!临沂2人被处分,2人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河东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

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公续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宋秀霞

在办理群众申请事项时

互相推诿、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9年10月28日(周一)上午,某群众在咨询办理退役军人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过程中,由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该项业务上职责不清、移交不畅,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公续明、宋秀霞群众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办理互相推诿、态度生硬,致使该群众当日多次往返上述两个单位却未及时办成业务,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5日,区纪委区监委分别给予公续明党内警告处分、宋秀霞政务警告处分,责令将两人调离原工作岗位;责令相关分管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主任庄卫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记伟分别作出检查;责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区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该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服务意识。

来源丨河东清风、沭水清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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