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12分扣完停止执业!建造师人数不符,通报批评

项目经理扣分制

项目经理12分扣完停止执业!建造师人数不符,通报批评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其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建造师人数不符?通报批评

11月4日,济南住建局发布《关于对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通报》,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建造师人数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缺少注册人员,被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信用评价扣3分处理

据了解,接到关于反映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人数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举报后,济南住建局经调查核实:

该公司缺少注册建造师6人(建筑工程专业3人、机电工程专业3人),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管理规定》要求。 

济南住建局就注册人员缺少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截止到目前,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建造师共有7人(建筑工程专业4人、机电工程专业3人),人员问题已整改到位

实地核查入库证书

11月4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我省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指出将在11月6日-28日开展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省内取得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最高等级资质)。

2、检查方式:实地核对入库人员证书原件、查看办公场所、现场检查工程项目。

3、检查不合格企业限期三个月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新申请、升级,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项目经理12分扣完停止执业!建造师人数不符,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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