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被执行人,不是老赖就是穷鬼,但王思聪除外,网友:看老王

据报道,名声赫赫、家财万贯的万达集团董事王思聪,他成了法院被执行人,而且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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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证明已经有有效法律文书,由于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义务,原告不得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财产,来实现诉讼的目的。

打官司难呀!一个官司从立案、审判,最后到判决,当事人不知道费了多少时间、精力及金钱。作为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在寻求司法解决问题之前,一般会友好协商,实在协商不了,才拿起法律武器,跑到法庭,唇枪舌战,针锋相对。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有钱,就是不还你;也有人没钱,他也不跟你好好协商。就是拿着欠钱不是犯罪,不会坐牢,打官司跟你来。打官司的结果,明明知道是会输的,就靠着拖,一个官司拖几个月,好不容易判决书出来了。为了拖延时间,马上上诉,打二审。在打二审时或一审前,甚至更早,把转移财产。把现金转到亲戚名下,把爱车“卖给”有车的朋友,再从朋友那里“借来”开。二审的结果,不用说,大家也明白,还是与一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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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官司,从县里打到市里,原告看到的是判决书,要想判决书上的“财产”,变成现实中可自由支配的财产,那还要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到了执行阶段,被告往往不是老赖就是穷鬼。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第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5亿元,还好,王思聪没有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还不是老赖。王思聪不是贾跃亭,也不是佬罗永浩,他们才是老赖,飞机高铁都坐不了,只能跟穷人们挤在一起坐绿皮车。

王思聪尽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事后也不可能成为老赖。因为背后还有王健林呀,他不可能不管王思聪。否则,就出了王健林的丑,还不方便王思聪到全国各地泡妞、旅游、美食。

尽管王健林目前是个"失意者",财富大幅缩水近几百亿!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急救”王思聪还没到伤脑筋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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