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左金明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盈江縣原卡場鎮黨委書記左金明涉嫌受賄一案,由盈江縣人民檢察院向盈江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告知了被告人左金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盈江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左金明在擔任盈江縣教育局副局長、局長、卡城鎮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學校食堂經營者、民辦幼兒園負責人等管理服務對象的財務,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