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富了城里穷了村里”,是这样的吗?

遇到拆迁,有的人会因为拿到很高的补偿费而欢喜,而有的人却因为觉得补偿较低而拿着拆迁补偿协议欲哭无泪。能补偿多少是被征收人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也是被征收人关注的焦点。



最近网上关于城市房屋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争议比较多,很多人都认为拆迁最终会导致“富了城里穷了村里”,是不是真的呢?

确实有这种情况存在,因为城市和农村拆迁主要集中在二者补偿标准差距过大,房屋属性不同导致价值差距拉开。

在城市与农村的房屋拆迁中最大的区别在于土地类型的区别。一般城市的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采用的是由专业评估机构结合所在当地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一个合适的补偿价格。

而农村房屋则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很多地方按照重置成新价进行核算,根据房屋性质(砖房、瓦房、木房、土房等)、房屋结构(平房、楼房)、房屋面积等因素制定补偿数额,一般都不会很高。

这就导致了城市与农村的房屋在拆迁时的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距。

拆迁“富了城里穷了村里”,是这样的吗?

但征收最终会使村里的农民们越来越穷吗?

实则不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规定,征收农村土地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另外决定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使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所以,从国家角度出发,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征地拆迁最终的结果都应该是“富了城市也富了农村”。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村民拆迁变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农村拆迁大部分都是一些政策性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比如:修高速公路、高铁铁路等等。因为这些项目不像城里的开发商,他们征收的房子和土地拆除后是用来做商品房性质的,会创造实际经济效益,随意村民们能拿到补偿款的数额也并不多,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其次是村里房屋被拆掉后,村民们没有居住的地方,很多人选择了进城生活,住上了楼房。之后生活成本会越来越大,住在城里衣食住行都需要钱,每个月还要交物业费、车位费等等费用支出,由于村民们没有长远的工作,这些补偿款迟早也有花光的一天。

当然,更主要的一个原因则是因为农村房屋受限于证件不齐全,容易被征收方压低补偿。

由于很多历史遗留原因,不少农村的房屋,大家虽然住了十几二十年,却没有相关证件。征收方往往以没有合法证件为理由,将村民居住多年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认定为违建,从而不予以补偿或给予非常低的补偿。

拆迁“富了城里穷了村里”,是这样的吗?

万典律师提示各位农村的被拆迁户,我国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以这个为时间节点,在这之前建设的房屋因为历史遗留原因,没有取得合法的产权证明或者批准文件,就很难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我们可以主张按照合法房屋补偿。

那么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建的房屋没有证件就是违法建筑了吗?也不尽然,并不是村委会或执法大队说是违建就是违建,必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依法认定,最终出具书面结果才行。

所以,只要我们维权得当,农村房屋在被拆迁时也可以获得合理的补偿,让自己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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