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你怎麼也被拘了?

2019年10月30日,在匯川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內,執行法官決定對兩人實施拘留,想必又是兩名“老賴”落網,但讓人沒想到的竟是

被執行人、申請人一同被拘。

申請人田某,被執行人楊某,二人於2016年6月28日依法登記結婚,2019年7月19日,楊某向匯川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其與田某婚姻關係。

2019年8月7日,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1. 原告楊某和被告田某自願解除婚姻關係;2. ……3. ……

4. 原告楊某在三年內分期支付田某80000元補償款,即從2019年9月1日起每月28日前支付2300元直至80000元賠償款付清為止。

調解協議生效後,楊某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首次付款逾期。

2019年10月8日,田某向匯川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幹警多次聯繫楊某無果。

2019年10月30日,根據田某提供的線索,執行幹警在楊某工作的工廠找到了楊某,並將其帶回法院。

在匯川法院執行局,曾為夫妻的二人

如仇人見面,分外眼紅。

申請人,你怎麼也被拘了?

直至楊某的朋友(案外人)出現,田某徹底控制不住自己,楊某的朋友(案外人)給楊某送完東西準備離開時,田某言語刺激挑釁,在對方言語反擊後,田某衝向前出手打人,隨之二人扭打成一團,執行幹警強行將二人分開後,田某仍撒潑哭鬧不止,嚴重擾亂執行工作有序進行。

申請人,你怎麼也被拘了?

最終,田某為自己的過激行為付出了“代價”,被處以司法拘留十日。另外,楊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拘留所裡,田某為自己的過激行為後悔不已,並寫下悔過書,表示認識到錯誤。


另一邊,楊某家屬積極籌得20000元支付給申請人,楊某也承諾剩餘賠償款將繼續按期支付。該案的執行就此告一段落。

申請人,你怎麼也被拘了?

關於被執行人: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必須自覺履行,採取任何方式規避、逃避、抗拒執行的,必將會付出更大的經濟、信用成本和人身自由代價。

關於申請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必須相信法律,遵守法律。任何故意擾亂法院辦公秩序的行為,都將被依法嚴肅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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