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特巡警辅助人员

济宁市兖州区就业开发中心招聘简章

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扎实推进“平安兖州”建设,兖州区就业劳动开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特巡警辅助人员55名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特巡警大队或有关警种、单位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数量

特巡警辅助人员55名,男性公民。

二、招聘条件:

(一)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违法无极行为;

(二) 年龄 18-30周岁(2001年11月1日至1989年11月 1日,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的男性公民,身高不低于1.70米;五官端正,无刺青,身体健康且具备相应的工作体能要求;

(三)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至高中);

(四) 退伍军人、政法院校毕业生和特殊专长的(如驾驶、搏击、擒拿等)有基层政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 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1月14日

报名地点:兖州区劳务公司(富都宾馆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专业证书(退伍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初审通过后,凭通知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一)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参考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写作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处置等能力,以及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总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计算方法,得出最后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对招聘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 的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就业劳务开发中心办理录用手续,派遣到济宁公安局兖州分局特巡警大队或有关警种、单位辅助工作。就业劳务开发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被录用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将录用人员退回就业劳务开发中心,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或辞退手续。

七、待遇

(一)工作期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着公安特辅警制服。

(二)月工资2000(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绩效工资月平均200元,绩效工资依据工作考核标准发放;

(四)经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人员每年月工资增加100元;

附件:招聘特巡警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9年10月15日

招聘特巡警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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