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萬寧市南橋鎮原鎮長羅青洪涉嫌受賄罪被公訴

據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消息,近日,海南省萬寧市南橋鎮黨委原副書記、原鎮長羅青洪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萬寧市人民檢察院向萬寧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萬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羅青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擔任萬寧市南橋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