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承租到期還不搬出,台山法院依法強制騰退

11月5日至7日,台山法院開展南粵風暴專項執行行動,對一起排除妨礙糾紛案件開展強制執行,成功清理騰退台山市臺城街道一個廢棄加油站,並將場地完整交還給台山公路局。

加油站承租到期还不搬出,台山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該案的被申請執行人餘某在承租加油站的經營權終止後,拒不搬出,妨礙申請人台山市公路局依法享有的權利。台山法院判令,餘某要在限期內將加油站所有物品清理搬遷,恢復原狀,並將場地完整交還給台山公路局。由於餘某拒不履行上述生效判決義務,台山公路局在今年5月向台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加油站承租到期还不搬出,台山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加油站承租到期还不搬出,台山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執行立案後,餘某經多次通知仍明確拒絕主動清理搬遷,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實際權益,台山法院決定採取強制清場措施。

5日早上到達現場後,執行幹警依法對現場物品進行清點登記和騰空清場。由於現場油管、加油機、地下油罐等物品較多,本次清場工作共持續了3天。11月7日,台山法院將加油站交還給申請人台山公路局。

加油站承租到期还不搬出,台山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見習記者】李靄瑩

【通訊員】吳玩貞、何奎

【作者】 李靄瑩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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