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老漢粗心丟失5000元 德州民輔警4小時幫忙找回

   

62歲老漢粗心丟失5000元 德州民輔警4小時幫忙找回

民警在第一時間交還到趙連富夫婦手中

  

 11月6日,家住德州市陵城區邊臨鎮南北辛村的趙連富帶著5000元糧食款,準備到邊臨鎮農商銀行存起來當養老錢,結果到了銀行營業廳突然發現5000元不翼而飛,趙連富急的團團轉,大腦一片空白,旁邊的熱心群眾幫趙老漢報了警。11月7日,邊臨派出所3名民警輔警僅用4個小時的時間,幫助62歲的趙連富找回了5000元養老錢。

  民警經過分析,推斷應該是趙老漢在臨近銀行下電動車時,將現金遺落。由於此處處於監控死角,無法看到現金遺落的視頻,結合走訪和現場情況分析,民警將可能時間段內途經此區域的26人列為走訪對象,並通過警務助理、網格員以及村幹部的甄別,對甄別出來的人員進行走訪。經過4個多小時的持續努力,6日15時許,民警在對走訪對象劉某進行走訪的時候,劉某主動交出撿拾到的5000元現金。

  隨後,民警立即通知趙連富夫婦二人第一時間趕到派出所,將錢領回。

  民警提醒大家,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撿到貴重物品不還不僅是道德問題,還有可能涉嫌違法。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