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10人涉惡案宣判,首要分子獲刑8年6個月

多次在六合區雄州街道金寧廣場等地作惡,強拿硬要、隨意毆打他人……11月7日,六合法院對10名95後被告人涉惡一案做出宣判。10人被依法認定為惡勢力,分別被判處8年6個月到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

【掃黑除惡】10人涉惡案宣判,首要分子獲刑8年6個月

此前,也就是今年8月,為彰顯六合區人民法院和六合區人民檢察院對掃黑除惡的堅定信心和決心,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盛皓擔任審判長審判本案,六合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姜紅舸作為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

【掃黑除惡】10人涉惡案宣判,首要分子獲刑8年6個月

為非作惡 欺壓群眾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年初至12月,被告人劉圩(化名)為樹立威望、逞強鬥狠,先後糾集了被告人黃鑫(化名)、陸斌(化名)、姜寧(化名)、羅平(化名)等人,多次在六合區雄州街道金寧廣場等地實施聚眾鬥毆、強拿硬要、隨意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對此,10名被告人供認不諱。

【掃黑除惡】10人涉惡案宣判,首要分子獲刑8年6個月

構成3項罪名 10人獲刑

法院認為,劉圩、黃鑫、陸斌等多人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六合區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完全具備惡勢力團伙的組織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

根據各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六合法院作出判決:

對被告人劉圩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犯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對被告人黃鑫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對被告人陸斌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七年九個月

對被告人姜寧以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其餘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將掃黑除惡進行到底

黑惡勢力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頑疾。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六合法院對涉黑涉惡勢力展開凌厲攻勢,確保打準、打狠、打出聲威和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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