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視點:創業板十年投資者保護“試驗田”結碩果

今日視點:創業板十年投資者保護“試驗田”結碩果

■閻 嶽

十年之前,創業板呱呱墜地。當時的創業板,於投資者而言是十年傳說終成真,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熟悉的是交易機制未變。十年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已經不再陌生,因為它已被其他金融產品、板塊所繼承並有所創新。從這個角度來說,創業板是投資者保護工作的“試驗田”,一塊非常成功的“試驗田”。

創業板為什麼會開創性的引入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呢?這與我國資本市場新興加轉軌、散戶投資者為主的特性分不開。根據這一特性,創業板設立了投資者准入條件,引入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出發點就是更好的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為促進創業板市場規範發展,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念,理性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2009年7月1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正式施行。辦法對自然人投資者進入創業板設定了具體的條件。2012年3月份,為配合下一步創業板退市制度的實施,有效引導投資者審慎參與創業板,深交所進一步深化了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主要是對交易經驗不足2年的新申請投資者做出了更具體的規定。

創業板針對自然人投資者所做的有針對性的准入限制,受到了市場和投資者的肯定。

十年後,創業板已經成長為擁有777家上市公司,流通市值超過3.7萬億元的市場(截至11月1日數據)。現在回頭看看當初引入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感慨頗深。今年9月份,深交所副總經理李鳴鐘在第二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上介紹,創業板投資者超過八成交易經驗滿兩年,平均資產量約57萬元,中小散戶佔比明顯低於深市A股總體水平,在投資知識水平、知權行權水平方面也明顯高於非創業板投資者。這些都是創業板施行適當性管理制度十年來的積極成效。

在創業板引入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取得一定成效後,後續推出的股指期貨、新三板以及剛剛開市交易超過百日的科創板,都根據自己的特性建立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尤其是科創板,在這一制度的使用上更具創新精神。

大家知道,科創板具有商業模式新、技術迭代快、業績波動和經營風險大的特點,因此推出較創業板更為嚴苛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可以理解的,資金門檻設定在50萬元也被市場所接受。在設立較高資金門檻的同時,科創板也給予了不在適當性管理框架內的投資者以參與權,那就是推出科創主題基金,為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提供穩健、風險較小的科創板投資產品。在這一點上,科創板設定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是在創業板基礎上的繼承和發展。

除了不斷優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外,創業板還創新了投資者教育的形式和內容,比如推出以“走進創業板上市公司,理性合規投資”為主題的投資者開放日活動等。

這裡必須強調的是,從制度和形式上完善豐富投資者保護工作體系是監管層必要的工作,但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強化中介機構責任、完善制度建設、豐富依法維權手段等工作則是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這兩方面要互為推動、共同促進。

現在,十歲的創業板即將進入深化改革階段,其中部分改革舉措就是來自於科創板“試驗田”。勇敢試,大膽闖,一手抓上市公司質量,一手抓投資者保護,堅定“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發展方向,中國的資本市場就會擁有光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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