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工程項目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為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嚴明紀律,強化震懾,現將5起扶貧領域工程項目違紀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鄰水縣交通運輸局規建股工作人員陳志浩違規驗收扶貧工程項目問題。2017年,陳志浩未經統一安排,擅自對護鄰鄉銀燕村8.2公里道路硬化項目進行驗收。工作中,不清楚項目起止地點,也未攜帶任何工具、資料,僅採用汽車打表的方式,在銀燕村及川河村建設的其他公路上測出8.2公里的水泥路,便結束驗收,並製作虛假驗收資料,致使該未建設完工的項目提前通過驗收。2019年6月,陳志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嶽池縣公路管理養護段工作人員張春林、謝家志、張西華,伏龍鄉政府工作人員陸偉,水口廟村黨支部書記鄭延華、村委會主任鄭仁建驗收通村公路履職不力問題。2014年4月,伏龍鄉政府安排陸偉擔任質量技術指導員,與鄭延華、鄭仁建一起,負責水口廟村通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管。2014年10月,張春林、謝家志、張西華(均非中共黨員)與陸偉、鄭延華、鄭仁建共同驗收該項目,發現2.5公里道路均存在質量問題後,6人不據實上報處置,僅判定0.8公里道路質量未達標、作扣減工程款處理,引發群眾不滿並上訪。2019年6月,張春林、謝家志、張西華受到政務警告處分。7月,陸偉、鄭延華、鄭仁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伏龍鄉政府已成立專門工作組,跟蹤督促道路質量問題整改。

廣安區彭家鄉天井村黨支部書記房天科、村委會主任張智彬監管扶貧工程項目質量不到位,多計工程量,偽造群眾簽字問題。2016年至2017年,房天科、張智彬在組織實施村級入戶便民路建設項目中,監管不到位,導致道路出現硬度不夠、整塊下沉、開裂等質量問題。發現問題後,督促整改不力,也未及時向上級報告,致使道路質量問題遲遲無法解決。在村“四改三建”項目驗收時,故意為施工方段某多計造價0.59萬元的工程量;在群眾不認可驗收結果和工程質量的情況下,在驗收清單上偽造群眾簽名。2018年6月,房天科、張智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問題已整改。

前鋒區觀閣鎮石船村黨支部書記侯顯然、村委會主任劉啟芬、村委會文書王成伍借實施扶貧項目亂收費,審核把關不嚴、超額撥付工程款問題。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侯顯然、劉啟芬、王成伍以“建房佔地費”名義,收取4戶D級危房改造群眾現金共計0.9萬元,計入村級財務賬。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侯顯然、劉啟芬、王成伍在組織實施村休閒廣場、“五改三建”、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建設、D級危房改造等脫貧攻堅項目中,對承建商白某提交的資金撥付、借支申請等審核把關不嚴,導致超額撥付工程款5.45萬元。2019年5月,侯顯然、劉啟芬、王成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取的費用已退賠。超額撥付的工程款已追繳。

武勝縣石盤鄉高石寨村村委會主任向永學扶貧項目質量監管履責不力問題。2016年,高石寨村黨支部、村委會決定實施山坪塘整治項目,明確由向永學負責該項目質量監管。工作中,向永學履責不力,明知承建商不按設計要求澆築山坪塘外坡抗滑樁、防滑牆,僅在土坡上鋪一層水泥應付的情況,既不及時上報,又不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導致山坪塘建成不久後外坡就塌陷,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5月,向永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問題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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