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一男子遗体莫名“失踪”!24年后殡仪馆交待“细节”

近日,原广西来宾县凤凰镇男子霍某的家属收到来宾市殡仪馆的书面答复。答复中,交待了当年霍某的遗体被火化的来龙去脉。

1995年,霍某因参与赌博被带到派出所后莫名身亡并被火化。为此事,其家属奔波多年。2019年10月底,来宾市殡仪馆通知他们去领取一份书面答复。霍某的儿女表示,这是他们24年来首次获得父亲遗体“失踪”的具体细节。

来宾一男子遗体莫名“失踪”!24年后殡仪馆交待“细节”

图为殡仪馆给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受访者供图)

遗体“失踪”

1995年2月28日下午2时许,家住原来宾县凤凰镇那屯村的54岁村民霍某参与赌博,被凤凰派出所带回调查。

当年3月2日,霍家人得知,霍某当日在派出所发生不测,送医抢救无效身亡。3月4日,霍某的5个儿女接到警方通知,来到当时的来宾县殡仪馆,参与父亲的尸体检验。之后,他们要求保存好尸体,等待上级公安机关法医重新鉴定。

3月8日,他们再次到殡仪馆时,发现父亲的遗体不见了。

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按照警方的要求,已把尸体火化了。但是,殡仪馆方面提供不出任何火化手续和档案资料,也没能提供火化后产生的骨灰。

为了这具“失踪”的尸体,霍家走上了讨说法之路。

一路官司

2014年10月17日,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才对霍案作出了不予赔偿决定书。这份决定书认定,警方当年依法对涉嫌赌博的霍廷先进行传唤询问,期间没有对其殴打、虐待。霍在派出所突然病发,民警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其死亡原因是非外伤性脑出血猝死,警方已尽职尽责。同时,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家属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时效。因此,霍因非外伤性脑出血猝死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该局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2015年5月,霍家人以其父霍廷先因涉嫌赌博被抓获,被公安民警殴打,羁押于凤凰派出所后出现生命危险症状,抢救无效死亡为由,向兴宾区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15年7月30日,兴宾区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认定派出所的上级单位来宾县公安局(现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比例的国家赔偿责任,决定由兴宾分局向霍某的家属赔偿22.5万余元。

霍家对此决定不服。2018年11月14日,来宾中院作出由兴宾分局向霍家赔偿29.7万元的国家赔偿决定。

霍家依然不服,申诉到自治区高级法院。2019年8月22日,自治区高院作出《驳回申诉通知书》。

高院认为,当年家属拒绝警方解剖检验,不认可法医作出的尸检报告,主张死因无法查明,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驳回申诉,维持来宾中院所作的决定书。

书面答复

2019年11月4日,霍某的大女儿霍女士向记者表示,直到现在,他们都没有去领那笔赔偿金。多年来,他们一直想揭开父亲尸体“失踪”之谜,但是跑了很多部门,都没有获知具体细节,以致想从另一角度去打官司都难。

直到上月底,来宾市殡仪馆才通知他们去领取一份书面答复。

记者从这份由来宾市殡仪馆于2019年5月10日作出的答复意见书了解到,1995年3月,原来宾县殡葬管理所接到凤凰派出所电话,请出车到派出所接一具尸体。随后,管理所出车到凤凰派出所,拉回一具无名尸体(后经查证是霍某的遗体),并放在冰柜保存。

后来,经当时的来宾县公安局确认,该尸体没有保存的必要,管理所对其进行了火化。原凤凰镇民政办支付了450元火化费。

因民政办没有交纳购买骨灰坛和骨灰寄存费用,管理所即用塑料袋装好上述骨灰并留在馆内。由于年代久远,场馆改造扩建,现已无法查找到霍某的骨灰。

霍女士说,等了24年,他们终于得知父亲尸体“失踪”的具体细节,都十分激动。

针对殡仪馆作出的那份书面答复意见,记者联系了警方和殡仪馆,但相关负责人都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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