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奔襲擒“老賴”百萬鉅款“完璧歸趙”

全媒體記者 李水龍 通訊員李新義

11月5日,尉氏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行一起多年未結案的追償權糾紛案件。被執行人曾某從湖南省平江縣攜款164萬元,到尉氏縣人民法院履行判決義務。這是尉氏縣人民法院在全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期,攻克的又一執行難題。

2014年10月,被執行人曾某在申請執行人尉氏縣一擔保公司的擔保下,向我市某銀行尉氏支行貸款150萬元,隨後被執行人以其自有工廠的生產設備向被執行人提供抵押反擔保。2016年10月,借款合同到期後,曾某無力償還貸款,擔保公司作為擔保人只得依照合同約定向出借人銀行償還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164萬餘元。因曾某與他人有經濟糾紛,工廠設備已於2016年1月被全部拉走,不知去向,擔保人向尉氏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支持對該套設備行使優先受償權。後經法庭審理,依法判決申請執行人曾某向被執行人償還164萬餘元及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幹警迅速開展對被執行人的財產調查,並未查找到曾某名下銀行存款及車輛房產信息,加上曾某躲避執行,蹤跡不定,給案件執行工作造成了嚴重困擾。2018年7月3日,承辦法官接到申請人的舉報電話,得知曾某正在湖南省平江縣的家中,便當即驅車趕往平江縣。7月5日上午,執行幹警在平江縣人民法院的配合下成功抓獲曾某,將其帶至平江縣人民法院。在將曾某送交當地拘留所時,曾某意識到問題嚴重性,請求履行判決義務,隨後通知家屬送來10萬元執行款。後在承辦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分期履行協議,曾某承諾在兩年內償還欠款及利息。

今年3月,尉氏人民法院執行局四下湖南省平江縣,與當地法院溝通協調,反覆做被執行人的工作,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院判決。被執行人曾某在尉氏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的工作精神感召下,於2019年11月5日攜案件款到尉氏縣人民執行局全部履行了判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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