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關於調整我市重點建制鎮以外各鎮(場、區)生活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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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关于调整我市重点建制镇以外各镇(场、区)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

北極星水處理網訊:北極星水處理網獲悉,湖北省仙桃市於日前印發關於調整市重點建制鎮以外各鎮(場、區)生活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的通知,通知指出,生活汙水處理費隨水費一併徵收,居民生活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由每噸0.50元調整為每噸0.85元,非居民生活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由每噸0.50元調整為每噸1.20元。詳情如下:

市發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市住建局關於調整我市重點建制鎮以外各鎮(場、區)生活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有關鎮人民政府,沙湖、九合垸原種場,排湖風景區:

為推進各有關鎮(場、區)生活汙水治理工作,進一步改善城鄉生態環境,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鄉鎮生活汙水處理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7〕6號)和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關於制定重點建制鎮以外鄉鎮生活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的通知》(鄂價環資〔2017〕154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市重點建制鎮以外各鎮(場、區)生活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向我市重點建制鎮以外各鎮(場、區)已建成並投入運營的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及汙水收集管網排放汙水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按規定標準繳納生活汙水處理費。

二、生活汙水處理費隨水費一併徵收,居民生活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由每噸0.50元調整為每噸0.85元,非居民生活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由每噸0.50元調整為每噸1.20元。

三、已建成汙水集中處理設施並投入運營的各鎮(場、區)人民政府可委託其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併徵收生活汙水處理費。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的汙水處理費由各鎮(場、區)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徵收。

四、各有關鎮(場、區)應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政策提高低收入家庭補貼標準,確保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汙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而降低。

五、生活汙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其徵收對象、計徵方式、資金管理及其他未盡事宜,各有關鎮(場、區)應參照《汙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鄉鎮生活汙水治理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7〕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執行。原市物價局市住建委聯合印發的《關於暫定鎮級汙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仙價環資規〔2015〕12號)同時廢止。

仙桃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 仙桃市財政局

仙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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