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蘇地區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原支隊長宋錚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阿克蘇地區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原支隊長宋錚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阿克蘇地區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原支隊長宋錚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阿克蘇地委批准,阿克蘇地區紀委監委對阿克蘇地區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原支隊長宋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錚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以個人和親屬名義違規入股經商;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私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宋錚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來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地區紀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地委批准,決定給予宋錚開除黨籍處分;由地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編輯:唐靜 監製:許紅濤 審核:陳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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