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区不系安全带要被扣分了

朝阳市区不系安全带要被扣分了

近日,朝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市区新增12处电子眼公告,其中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行车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为等也被纳入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部分路段增设了4处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与8处电子警察设备,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现将点位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启用的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主要抓拍违法停车,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具体位置:

1、新华路与滨河西街(坝上路)交会处(万国酒店)

2、珠江路与滨河西街(坝上路)交会处(水利小区南)

3、凌河街与滨河西街(坝上路)交会处(南大桥)

4、中山大街振兴路至长江路路段(龙城区政府)

二、启用的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行车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具体位置:

1、朝阳大街与什家河北路交会处

2、玉龙大街与人民路交会处

3、玉龙大街与民生路交会处

4、龙腾大街与人民路交会处

5、龙腾大街与民生路交会处

6、燕都大街与什家河北路交会处

7、燕都大街与民生路交会处

8、滨河西街与燕阳山路交会处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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