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龍縣樂安鄉黨委書記白馬翁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民網成都11月6日電 (任重)據甘孜州紀委監委官微消息,日前,經中共甘孜州紀委監委指定,甘孜縣紀委監委對新龍縣樂安鄉黨委書記白馬翁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白馬翁加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居功自傲,列功覆過,違規使用公款購買地方名貴土特產,濫發津補貼;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扣留群眾款物;虛列開支套取資金,虛報冒領騙取財政資金,挪用專項經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建設、物資採購方面謀取私利並索取財物。

白馬翁加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群眾紀律、財經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汙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新龍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新龍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白馬翁加開除黨籍;新龍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甘孜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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