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施村涉嫌受賄罪被移送審查起訴

日前,南通市監察委員會對海門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施村涉嫌嚴重違法問題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施村在擔任海門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開設賭場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收受他人錢物,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南通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施村簡歷

施村,男,漢族,1973年8月出生,江蘇海門人,大學文化,1993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3年7月至1998年3月,任海門縣(市)棉麻公司辦事員、分公司經理、副總經理;

1998年3月至2006年12月,歷任海門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偵察員、中隊長、副中隊長、大隊長;

2006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海門市公安局副局長;

2009年3月至2018年5月,任海門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8年5月4日,海門市委、市政府免去其公職;

2019年5月21日,海門市紀委監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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