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市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10月10日對施海飛涉嫌過失致人重傷一案向海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海門市人民法院於2019年10月2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並於當日做出判決,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施海飛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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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22:04:20 龍江檢察
海門市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10月10日對施海飛涉嫌過失致人重傷一案向海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海門市人民法院於2019年10月2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並於當日做出判決,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施海飛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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