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報銷的醫藥費

不久前,江蘇省海門市委第三巡察組在悅來鎮三其村入戶走訪時,居住在該村的群眾朱某某拉住了工作人員:“我要舉報村民組長不負責任,弄得我看病的幾萬塊錢一分都不能報銷!”

原來,朱某某向村民組長杜某某繳納了2018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後,杜某某未做好保險費登記上繳工作,造成了朱某某斷保脫保,使得其之後生病住院的醫藥費無法報銷。

針對三其村發生的新農合脫保情況,巡察組將線索移交後,海門市紀委監委隨即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並對近三年來該村十七組村民新農合參保情況進行了全面摸排。

經排查,調查組發現在收取2018年新農合參保費用過程中,三其村十七組村民組長杜某某確實存在未將朱某某新農合保險費登記並上繳的問題。

“知道今天為什麼找你談話嗎?”調查組工作人員問道。

“是為十七組村民醫保脫保的事情吧。”杜某某低下了頭。

據杜某某交代,2017年11月,悅來鎮三其村委託其在十七組收取2018年度新農合參保費用。杜某某在收取本村戶籍村民參保費用的同時,還收取了居住在三其村、戶籍尚在該鎮鳳陽村的朱某某所繳300元參保費用。按照規定,參保繳費應在戶籍所在村辦理,所以三其村的收費名單中沒有朱某某的名字。而在隨後上繳時,因工作疏忽,杜某某未幫朱某某聯繫新農合的登記繳費。

2018年11月,當朱某某繳納2019年新農合參保費用時,通過查詢繳費系統,才發現自己未被登記列入2018年度新農合參保對象。一系列的陰差陽錯,造成了朱某某的斷保脫保。

事後,杜某某將300元參保費退回朱某某,並當面道歉。然而,2018年底朱某某因病住院,因其2018年度新農合脫保,尚在新農閤中斷續交保險的等待期,從而導致5萬餘元的醫藥費無法報銷。

“一開始以為只要把參保費退給她就沒事了,但沒想到因工作疏忽,給她帶來了這麼大的損失。”案發後,杜某某對自己的失職行為追悔莫及。

杜某某雖不是中共黨員,但其收取、上繳新農合保險費的行為屬於在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受委託從事公務。鑑於此,海門市監委根據調查結果建議免去其村民組長職務。市紀委監委積極協調為朱某某提供法律諮詢,建議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自身利益受損問題。目前,海門市人民法院已受理該案。(本報通訊員 顧海紅 顧佳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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