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顺便”拆了旁边的城中村?这种操作都可以有

征收国有土地“顺便”拆了旁边的城中村?这种操作都可以有?!

征收国有土地“顺便”拆了旁边的城中村?这种操作都可以有

征收国有土地“顺便”拆了旁边的城中村,或者拿着集体土地拆迁令拆了国有土地上房屋,这样合法吗?

文启律师说:违法的!

进入正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个基本常识:

我国土地按性质分为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一种是国有土地。

在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而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然而,这个并不是绝对的。特殊情形下,农村也存在国有土地,如国有农场;城市也存在集体土地,如所谓的“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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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在征收时,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操作~

一、从征收程序、法律依据来看

1、从征收对象看,前者的征收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一起征收;后者的征收对象是集体土地,地上的房屋则随着集体土地一并征收。

2、从征收主体及实施主体看,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定程序作出征收决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而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甚至是国务院批准,由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3、从征收程序看,由于涉及土地用途的变更以及耕地保护等问题,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在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之前,原则上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因本身就属于国有土地,不存在农用地转用及审批的问题。

4、从法律依据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而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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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原则和依据不同

集体土地: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其中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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