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花山法院对被告人何被雄等35人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花山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35人获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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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被雄、符巨豪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从严惩处。其中,被告人何被雄、符巨豪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何被雄、符巨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该案共计判处罚金人民币202.5万元,对相关涉案赃款赃物,予以没收追缴,并责令被告人继续退赔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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