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一份檢察建議挽回45萬國有資產

湖北宜城:一份檢察建議挽回45萬國有資產

  正義網襄陽11月5日電(記者戴小巍 通訊員龔陪 魏曉曉)“我局根據《檢察建議書》要求,已履行監管職責,督促某項目將水土保持補償費餘款繳納到了指定的財政賬戶。”11月4日,湖北省宜城市檢察院收到該市水利局的回覆。這是該院以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形式成功挽回國有資產的又一成功案例。

  今年5月,該院在依法履職中發現,在宜城建設的某項目存在未足額繳納水土保持費的情形,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損害國家利益,遂立案調查。

  經查,2017年5月,宜昌某諮詢公司對某項目作出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預測某項目工程建設中損壞水土保持設施面積為40.00hm2(公頃)。根據相關規定,該項目應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60萬元。2018年11月,宜城市水利局向該項目送達了應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60萬元的《水土保持補償費繳納通知書》。同年12月6日該項目繳納了水土保持補償費15萬元,尚欠45萬元至今未繳納。

  該院認為,宜城市水利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土保持補償費具有徵收的職責,應當履行職責而未履行,致使拖欠的水土保持補償費至今未及時徵收,侵害了國家利益。為此,該院向宜城市水利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該局對該項目拖欠的水土保持補償費依法履行徵收職責。

  於是出現文章開頭一幕。“訴前檢察建議幫助我們有效維護了執法剛性,有力地保障了國有資產不受損失。”宜城市水利局執法人員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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