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協建議設老人“消費猶豫期”,買保健品一個月內可退貨

近半數老人獲取保健品信息的渠道是通過家人、朋友介紹,而將近8成老人遇到過保健品廣告宣傳誇大其詞或與實物不符的問題。今天(11月1日)上午,《北京市老年人保健品消費認知及消費狀況調查結果》對外發布,市消協提出建議,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應增加期限一個月的“消費猶豫期”,在猶豫期購買的商品,可以退貨。

北京市消協建議設老人“消費猶豫期”,買保健品一個月內可退貨


調查顯示,超過80%的老年人,都希望通過購買保健品來提高身體素質、保障生活質量。過去一年中,老年人保健品消費在5000元以下的比例達到50%及以上。從對應分析結果來看,家庭可支配存款在10萬元及以上、且學歷在大專及以上的老年人在保健品消費方面較為理性,與各保健品消費群體存在顯著差異。

從老年人遇到的問題類型來看,廣告宣傳誇大其詞或與實物不符是老年人遇到的主要問題類型,比例為78.32%。在遇到保健品問題時,73.76%的老年人願意通過消協進行維權。但是,在不願意維權的老年人中,覺得太麻煩、不想浪費時間是主要原因,比例為50%;其次是覺得損失不大、沒有必要,為41.51%。

通過調查發現,對於期望消協採取的措施,督促相關部門加強保健品監管力度是老年人的主要期望措施,比例達到71.78%;其次是完善老年人消費權益保障立法,以及加大老年人宣傳引導力度,分別為65.84%和64.85%。

對此,市消協建議,健全保健品銷售方式立法,即針對以免費領取物品、知識講座、茶話會等保健品銷售方式,誘導或欺騙老年人購買保健品的企業,加大懲罰力度,並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同時,增加老年消費者撤回權利,即針對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增加消費猶豫期,期限為一個月,在消費猶豫期內購買的商品,老年人享有撤回權利,可以向經營者要求退貨,經營者不得拒絕或拖延,以此避免老年人因為消費信息缺乏導致的非理性消費問題。

市消協提出,政府需要建立統一的數據平臺,實現執法信息共享,對於受到處罰的保健品銷售企業,通過信息共享,可以及時開展重點監督。對利用健康講座、旅遊等活動欺騙老年人購買保健品的保健品公司,相關政府部門要及時納入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並以此為基礎,構建保健品消費風險企業數據庫,進一步加強企業監管。

同時引導老年人正確消費保健品,需要發揮子女和親人的作用。市消協提出,老年人子女需要加強老年人消費的監督,及時發現保健品消費存在的問題,並引導老年人正確消費。

除此之外,還可以利用社區和社區志願者的力量,在社區建立老年人消費監督員,即針對主要以保健品銷售公司活動為主要消費渠道的中度和輕度群體老年人,由相關部門提供培訓和舉報電話,由社區志願者對周圍老年人保健品消費渠道進行了解,對發生的違規銷售活動、違規宣傳的保健品銷售企業進行監督。

(原標題:市消協建議設老人"消費猶豫期",買保健品一個月內可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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