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職工住院或患重大疾病有補貼了!80元會費,可獲8000元互助金

市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啟動大會31日召開。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並已參加哈爾濱市(黑龍江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均可在本單位工會統一組織下以團體投保方式參加。

保障期限

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將連續開展,每一活動週期為1年。本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從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

保障計劃

本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設計了三個項目,各基層單位工會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選擇投保。(在職職工住院醫療綜合互助保障活動只能選擇一種)

  • 1.在職職工住院醫療綜合互助保障(住院+重疾)。參加本活動會費標準為每人80元。觀察期過後,職工因病住院治療,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規定的職工自付部分醫療費用的50%領取住院醫療互助金,可領取兩次住院醫療互助金,累計最高不超過8000元。或職工首次確診患有本活動所列的30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多種時,可以一次性領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終止。


  • 2.在職職工住院醫療綜合互助保障(住院+重疾+意外)。參加本活動會費標準為每人120元。觀察期過後,職工因病住院治療,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規定的職工自付部分醫療費用的60%領取住院醫療互助金,可領取兩次住院醫療互助金,累計最高不超過8000元。或職工首次確診患有本活動所列的30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多種時,可以一次性領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終止。因意外事故、燒燙傷導致身故、殘疾時,按照不同傷殘程度,累計最高可以領取身故、傷殘互助金10000元。會員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燒燙傷導致殘疾時,按照不同傷殘程度,累計最高可以領取傷殘互助金20000元。會員領取身故互助金後保障待遇終止。


  • 3.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參加本活動會費標準為每人25元/份,最多兩份。觀察期過後,女職工首次確診患有本活動所列的12類女職工特殊疾病的一種或多種時,可以一次性領取15000元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金,女職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終止。
哈市職工住院或患重大疾病有補貼了!80元會費,可獲8000元互助金

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是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主辦,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哈爾濱辦事處承辦,職工自籌資金,自願參加,依託各級工會組織開展的在職職工互助互濟活動,它是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重要補充,是為緩解職工因病住院醫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開展好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活動,對於維護職工利益,特別是困難職工群體利益,保護弱者、解困脫困、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活動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以下 30 類:

(1)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①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②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③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④發病90天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50%。

(2)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3)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範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

①原位癌;

②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③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④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⑤甲狀腺癌(不包括未分化甲狀腺癌及已發生淋巴轉移的甲狀腺癌)。

(4)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症期,經診斷後已經進行了至少90天的規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5)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胰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幹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和臍血造血幹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6)白血病

指惡性白血球過多症,出現全身臟器轉移,經治療仍喪失勞動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但慢性淋巴性白血病除外。

(7)良性腦腫瘤

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①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②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

(8)嚴重燒、燙傷

指燒、燙傷面積佔30%以上(含本數);或者Ⅲ度以上燒、燙傷面積佔10%以上;或者燒、燙傷面積雖然不足30%,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①全身病情較重或已有休克者。②有複合傷、合併傷或化學中毒者。③重度吸入性損傷。

(9)癱瘓

指因疾病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每肢三大關節中的兩 大關節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10)多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或踝關節近端(靠近軀幹段以上)全性斷離。

(11)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肌萎縮症、進行性延髓麻痺症、原發性側索硬化症、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的條件。

(12)雙目失明

指因疾病導致雙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雙眼中較好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①眼球缺失或摘除;②矯正視力低於0.02(採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③視野半徑小於5度。

(13)語言能力喪失

指因疾病導致完全喪失語言能力,經過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聲帶完全切除不受此時間限制),仍無法通過現有醫療手段恢復。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語言能力喪失不在保障範圍。

(14)重症帕金森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痺、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①藥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②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繼發性帕金森綜合徵不在保障範圍內。

(15)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指因大腦進行性、不可逆性改變導致智能嚴重衰退或喪失,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受到他人監護。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神經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

(16)心臟瓣膜移植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術。

(17)系統性紅斑狼瘡

腎臟病理診斷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對狼瘡性腎炎分類中的第3,4,5,6型。

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性腎病:系統性紅斑狼瘡是累及多系統、多器官的具有多種自身抗體的免疫性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性腎病,又稱為狼瘡性腎炎,是系統性紅斑狼瘡累及腎臟,造成腎功能損傷。須由腎臟病理學檢查結果證實或經臨床確診,並符合下列WHO診斷標準定義的Ⅲ型至Ⅴ型狼瘡性腎炎。

世界衛生組織(WHO)狼瘡性腎炎分型:Ⅰ型(微小病變型):鏡下陰性,尿液正常;Ⅱ型(系膜病變型):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變;Ⅲ型(局灶及節段增生型):蛋白尿,尿沉渣改變;Ⅳ型(瀰漫增生型):急性腎炎伴有尿沉渣改變或腎病綜合徵;Ⅴ型(膜型):腎病綜合徵或重度蛋白尿。

其它類型的紅斑性狼瘡,如盤狀狼瘡,僅累及血液及關節等其它系統的系統性紅斑狼瘡不在保障範圍內。

(1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瀰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肝性腦病;B超或其它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1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持續性黃疸;腹水;肝性腦病;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範圍內。

(20)嚴重重症肌無力

指一種神經與肌肉接頭部位傳遞障礙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臨床特徵是局部或全身橫紋肌於活動時易於疲勞無力,顱神經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且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①經藥物或胸腺手術治療一年以上無法控制病情,喪失正常工作能力;②出現眼瞼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構音困難、進食嗆咳,或由於肌無力累及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機體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狀態即肌無力危象;③症狀緩解、復發及惡化的交替出現,臨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膽鹼酯酶藥物治療的病史。

(21)嚴重多發性硬化症

指因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疾病,導致不可逆的運動或感覺功能障礙,臨床表現為視力受損、截癱、平衡失調、構音障礙、大小便機能失調等症狀。不可逆指運動或感覺功能障礙初次診斷後需持續180天以上,須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①明確出現因視神經、腦幹或脊髓損傷等導致的上述臨床症狀;

②散在的、多樣性的神經損傷;

③上述臨床症狀反覆發作、惡化及神經損傷的病史紀錄。

(2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Glasgow coma scale),且已經持續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96小時以上。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範圍內。

(23)雙耳失聰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於9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聽覺誘發電位檢測等證實。

(24)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指不明原因的肺動脈壓力持續性增高,進行性發展而導致的慢性疾病,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分級 IV 級,且靜息狀態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 30mmHg 。

(25)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

指因患腦炎或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①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②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③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26)腦中風後遺症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①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②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③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27)嚴重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①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②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③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28)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續性衰竭導致的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①骨髓穿刺檢查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②外周血象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①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②網織紅細胞<1%;③血小板絕對值≤20×109/L。

(29)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30)系統性硬化病(硬皮病)

一種以皮膚、血管和內臟器官出現異常纖維化為特徵的系統性結締組織病,表現為進行性的皮膚和內臟器官的膠原化和纖維化,以及伴有皮膚和器官損害的阻塞性血管病(血管栓塞)。須經相關專科主任級醫師確診且需提供下列一項或一項以上內臟器官受累的檢查報告及診療記錄:

肺臟:肺部病變進而發展為肺動脈高壓、肺心病;

腎臟:腎臟受損導致出現腎功能不全。


本活動所指的女職工特殊疾病包括以下12類

(1)原發性子宮頸癌;

(2)原發性輸卵管惡性腫瘤;

(3)原發性子宮內膜癌;

(4)絨毛膜癌;

(5)原發性乳腺癌;

(6)原發性外陰癌、陰道癌;

(7)原發性子宮肉瘤;

(8)原發性卵巢癌;

(9)惡性卵巢交界瘤;

(10)惡性葡萄胎;

(11)生殖器官上的黑色素瘤;

(12)乳腺導管內乳頭狀瘤乳腺全切除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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