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了,分手一週發現懷孕?我告訴他我懷孕了,他說他已經不愛我了,他說要考慮一下,讓我等,該怎麼辦?

孫華藝


如果他真的不愛你了,你就不用等了。

其實這種事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了,他愛不愛你了,你自己應該是有感覺的,在一起相處,愛不愛是能感覺到的,我們只能是以我們的角度看這個事情,我們畢竟不瞭解他。

我感覺男人一旦不愛了,你在他心裡就一點位置都沒有了,這樣的話,就算他為了責任和你在一起了,你們也不一定幸福。要是他不愛你了,那就算了吧,不要糾纏,糾纏了你們兩都不好看,放過他,你放過自己。

孩子的事,這事就要慎重了,不敢提意見。

要是你們還能再一起,那就恭喜你們。

個人看法,可以看看,不用理會,祝大家都幸福。


看電視不


一個三十多的女性,出現這種狀況十分的不幸, 很顯然你己經陷入了極其被動的一面,現在男友又明確地向你說明:他己經不愛你了。看來你們的愛情是很難挽回了,即使挽回了這種沒有愛的“愛情”,今後也需要雙方重新溝通感情。

那麼,處在你這種被動的情況下究竟該何去何從呢?現在,當你告訴男友說自己懷孕了,他卻說“要考慮一下,讓你等”,這明顯是一種推托之詞,這種事就不是能等的事,越等往往對自己越不利,大人能等孩子可不等。因此,你現在只能是變被動為主動,具體來說:

1、如男友能回心轉意,重塑你們之間的感情,那是最完美的結局;

2、告訴自己父母由父母出面找男友父母儘快協商具體處理辦法;

3、孩子的取捨是你的權力,如你想生下孩子,那麼按照法律規定,男方是要承擔扶養費和教育費,同時孩子也享有與婚生子同樣的權利,如男方不履行可到法院起訴判決執行。

如果你不想要這個孩子,去醫院流產或引產,那麼男方對你的手術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伙食䃼助費等有責任承擔。

4、如果說男友導致你懷孕的行為採取了不法手段,並非是你自願,(如:對你強制、趁你醉酒、神智不清等其他違揹你的意願的手段),那你的男友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你可去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總之,目前自己已經處在了一個不利的地位,凡事還是以協商為主,爭取男友回心轉意,有一個完美的結局,這樣對雙方和孩子來說,都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反之 ,也只能選擇從自身出發來決定孩子的去留問題,別無他法了。

祝你好運!幸福!完美!


情感活動室


呼市裝修知識分享

你是因為想要孩子還是因為想挽回他?

自己想想清楚,孩子以後也會有的。老公以後還會有的。

一個不愛你的人了,沒必要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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