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业股份(600807)收到证监会正式罚单 股民索赔即日启动

2019年10月26日,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天业股份(600807)收到证监会正式罚单 股民索赔即日启动


证监会经调查认定:

被告存在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及虚增利润等违法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被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天业股份股票(ST天业,600807)在2018年5月16日复牌后连续近26个跌停,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凡是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之间买入$ST天业(SH600807)$ ,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天业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注: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律师团队正在整理首批股民起诉材料,预计近期将启动立案工作,本案管辖法院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天业股份的涉及违法行为较多,情节较严重,为了降低后期执行风险,不排除将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等其他责任主体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的可能。

本案索赔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可以抓紧联系我们参加维权


【律师简介】李翔律师,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中国证券业从业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长期专注于证券市场维权诉讼业务,曾代理投资者诉安硕信息、鞍重股份、中毅达、尔康制药、国民技术、大智慧、*ST上普、*ST皇台、*ST三维等众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结案件股民已成功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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