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开展以来
我市就明确重点整治5种突出的交通行为
其中就包括
驾、乘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
10月30日,在我市新市委十字路口处,一些因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司机,正在静坐路边仔细阅读《文明规范停车告知书》,并观看路边LED显示屏正在播放的交通安全出行知识的教育片。
记者在现场看到,显示屏上播放的交通知识教育片,时长大约为10分钟左右,内容主要为交通出行安全知识教育。
“我觉得这种方式确实很好,比起罚款,它更能让人长记性。”正站在屏幕前接受视频教育的小陈告诉记者,虽然被拦下有些意外,但他还是很认可这样的方式。小陈表示,“我平常出门都会记得戴上头盔,今天实在是走得急忘戴了。不过有了这样一次经历,以后肯定不会再忘了。”
记者在采访时注意到,不少市民明明已经购买了头盔,却只是挂在车上并不愿意戴上。
对此,执勤民警一一告诫他们,
头盔不是用来应付检查的,只有戴在头上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曾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眼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电动车、摩托车司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采取处罚和教育并举的方式。其中,在教育方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仅采取指挥交通体验式处罚,还有发送好友圈曝光自我交通违法行为,寻求好友点赞的教育方法。此次组织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摩托车司机观看交通出行安全教育宣传片,也只是希望能够进一步提升群众出行的安全意识。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将举办为期5天,每天1小时的交通出行安全知识学习班,多举措治理我市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乱象。
儋州市新闻中心 记者王家隆 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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