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證券代碼:603866 證券簡稱:桃李麵包 公告編號:2019-120

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5%以上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5%以上股東吳志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308,339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16.44%。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依據桃李麵包IPO時的承諾:在減持股份時,將至少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告減持意向,自做出公告減持意向三個交易日後可進行股份轉讓。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3個月內,公司5%以上股東吳志剛先生計劃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13,177,52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2%。具體減持價格根據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上述減持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注:吳學群、吳志剛、吳學亮、盛雅莉和吳學東五人於2018年12月22日續簽了一致行動人協議,協議成為公司一致行動人。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司本著審慎的原則,將盛利、盛雅萍、肖蜀巖、吳志道視為一致行動人。

5%以上股東及一致行動人過去12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5%以上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否

1、吳志剛先生承諾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2)除前述鎖定期外,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總數的25%; 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3)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 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 若公司股票在鎖定期內發生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 息、除權行為的,上述減持價格及收盤價均應相應作除權除息處理。上述承諾不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如果在股份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減持股份,則每年減持股份的數量不超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本人減持公司股份前,將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

本次擬減持股份的股東將根據自身資金安排、股票市場情況、本公司股價情 況、監管部門政策變化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在按照上述計劃減持本公司股份期間,公司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 規章制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減持期間,公司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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