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警方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春節前,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交通違法集中整治提升專項行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對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予以查處並從重處罰。
隨著交通管理電子監控設施的不斷完善,以及公安緝查布控系統卡口的設置,機動車動態交通違法行為呈下降態勢,但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屢見不鮮,尤其是違法載人、闖紅燈、走機動車道等違法現象較為突出。針對轄區交通組織特點,鄭州交警五大隊部署警力,以固定崗為主,流動巡邏崗為輔,充分發揮交警鐵騎的機動執法特點,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治理。
從2018年7月開始至今,我市持續對非機動車違法展開查處,通過“三教育一採集”以教育為主的處罰,希望提升非機動車駕駛人出行的素質,但效果並不明顯,交警五大隊民警田廣金介紹說:在“三教育一採集” 的教育過程中,多次發現有駕駛人出現數次相同違法的情況,在近期的交通違法集中治理提升專項行動中, 按照上級要求,將教育處罰改為經濟處罰。
同時交警五大隊民警還深入校園、運輸企業、外賣快遞公司進行宣講,提高交通參與者文明出行的意識。
交通管理是一項長期而持久的工作,除了靠科學管理、嚴格執法外,更要靠廣大市民提高依法遵章意識和文明出行自覺性。警方呼籲大家文明出行,警民聯手,共同創造安全、和諧、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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